财字[2018]4号
学校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9年财政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使我校财政部门预算与年度预算安排基本一致,现将2019年我校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 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
(一) 收入预算
1. 财政补助收入: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拨款。
2. 上级补助收入:学校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其他收入。
(二) 支出预算
1. 基本支出
(1) 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等。
(2) 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业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支出定额标准测算并编制详细预算。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含离休费、退休费、取暖补贴、抚恤金、生活补贴、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按照核定的人数及规定的支出标准等因素测算。
(4) 资本性支出:含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2. 项目支出
二、 工作分工
(一) 党政办公室负责办公费、车辆维持费、会议费、一般招待费等预算的汇总编制。
(二) 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保值增值收入的汇总编制及设备、家具等购置预算的汇总编制。
(三) 图书馆负责图书设备购置的预算编制。
(四) 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学校修缮类、基础设施建设类、水电费、后勤保障等预算的汇总编制。
(五)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学校因公临时出国、留学生经费、外事费用的汇总编制。
(六) 学科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类经费预算的汇总编制。
(七) 科技处负责学校科研建设类经费预算的汇总编制。
(八) 教务处和研究生学院负责学校人才培养类经费预算和教学实验室采购预算的汇总编制,并提供学生人数(按院、系、部、专业)。
(九) 人事处负责学校各类人员(编制内、单籍、人才派遣、外聘、返聘等)工工资性支出经费(含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预算)、通勤补贴、通勤交通补贴、人才队伍建设类经费预算的汇总编制,并提供各类人员数。
(十) 离退休处负责学校离退休人员除工资以外的经费预算的编制。
(十一)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类经费预算的汇总编制。
(十二)招标与采购中心负责学校政府采购预算的汇总编制。
(十三)学生处、研究生学院负责学校学生奖助勤及学生活动经费预算的编制。
(十四)财务处负责预算编制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三、 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 总原则: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收支平衡。
(二) 收入预算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既要考虑收入来源的全面性、渠道的增加和收入的增长,又要考虑实现收入增长的可能性。逐项核实各项合法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三) 支出预算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除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外,重点向教学、人才引进等方面倾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差旅、会议、培训等公务支出。
四、 预算编制时间安排
(一) 业务部门和归口部门编制预算草案上报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前。
(二) 财务处编制学校综合财务预算建议草案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前。
(三) 学校综合财务预算草案按财政厅要求时间上报。
(四)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初预算批复数、各业务部门和归口部门2019年具体工作任务和履行具体职能的资金需求、各部门上报的年度预算草案等,经过综合考量形成我校2019年预算分配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批复。
二○一八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 2019 部门预算 编报
主送: 任校长 学校有关部门
财务处: 2018年8月10日